依据建设部《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的通知》及相关规定,从2012年1月1日起,我市开始执行新的公积金贷款利率,五年期以下(含五年)贷款,利率由2011年初的3.75%调整为4.45%;五年期以上贷款,利率由4.3%调整为4.9%。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醒您,为了保证2012年能正常还款,需要足额存入贷款利率上调后的还款额。 为了方便查询执行新贷款利率后的还款额度,从即日起,您可以在包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,住房公积金查询下的个人贷款查询选项输入您的贷款账号、个人账号、身份证号(任意一个即可)查询。方法如下:
1.登录包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www.btgjj.com,选择个人贷款查询
2.点击进入后,输入您的贷款账号、个人账号、身份证号(任意一个即可),点击查询
3. 红框位置显示出的月还款金额,即是执行新贷款利率后的还款额度